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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新闻 » 转发工信部 环保部 商务部 发改委 财政部关于促进铅酸蓄电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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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转发工信部 环保部 商务部 发改委 财政部关于促进铅酸蓄电池
      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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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    富新节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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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    于2013-04-26 09:17发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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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 转发工信部 环保部 商务部 发改委 财政部关于促进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产业规范发展的意见 
各设区市工信委、环保局、商务主管部门、发改委、财政局: 
  为加强铅污染防治和资源循环利用,杜绝铅污染事件发生,促进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行业规范有序发展,经国务院同意,工信部、环保部、商务部、发改委、财政部联合出台了《关于促进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产业规范发展的意见》,现转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。 
  附件:工信部等《关于促进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产业规范发展的意见》 
 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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